为全面了解、准确把握矿属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、机关各部室“新焦煤大监督体系”构建工作开展情况,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,一体推进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,切实把监督融入企业治理和加速提档的全过程、各方面,不断提升管理质量,努力打造清廉国企,根据屯党发[2023]56号《屯兰矿“新焦煤大监督体系”考核办法》文件要求,1月17日,山焦西山屯兰矿纪委监察部组织人力资源部、综合办公室、组织人事部、党委工作部等10个考核部门,对全矿各党总支部、直属党支部2023年四季度“新焦煤大监督体系”构建工作进行检查考核。
检查人员分为两组,一组现场抽查了采煤区、开掘区、机电部等七个区部的文件资料,另一组通过听取汇报、查阅资料、日常现场动态检查相结合的方式,多方位检查各党总支(支部)关于“新焦煤大监督体系”工作开展情况,并逐项反馈检查结果、提出整改意见。
通过检查,基层各党总支(支部)表示将及时整改工作中的不足,查漏补缺,补齐短板,将各项工作落细落实,以更加细致、规范的要求积极推进“新焦煤大监督体系”构建工作,为矿井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