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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焦西山屯兰矿开展禁烟宣传活动

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卫健委、市文明办、市爱卫办联合发出的《太原市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倡议书》以及西山煤电关于开展第35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安排,4月14日,山焦西山屯兰矿环境卫生部在多经公司、后勤服务中心、矿指挥办公楼、职工创新办、队组楼、井口军事化大厅等地开展禁烟宣传活动。

吸烟有害健康,特别是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吸烟,不仅危害自身健康,而且严重危及他人健康,污染公共环境。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》《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的意见》中,明确提出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。为响应党中央、国务院号召,为大家营造一个健康、优美、舒适的工作环境和公共环境,向全市社会各界展示党政机关的良好形象,推动全市无烟环境建设,特此倡议:

  1.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公共场所禁烟的重要意义,模范遵守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带头不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以及电梯、楼道、餐厅等公共区域吸烟,以实际行动作出表率,自觉维护法规制度权威,自觉维护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形象。

  2.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要成为“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”的义务宣讲员和推行相关法规的志愿者,积极向身边工作人员和亲友宣传吸烟的危害,主动、耐心地劝阻违反法规的吸烟者,推动文明风尚的形成。

  3.机关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。公务活动中不得提供烟草制品,公务活动参加人员不得吸烟、不敬烟、不劝烟、不送烟。

  4.积极开展“太原市无烟党政机关”建设,做到单位有禁烟制度,有兼职控烟巡查员,禁烟场所有明显禁烟标识,不摆放烟灰缸等烟具,营造争创无烟环境的良好氛围。

  5.开展形式多样的禁烟控烟宣传教育活动,主动学习和传播吸烟危害健康的知识,提高防控烟草危害的意识和能力。关心机关工作人员健康,营造清洁优美的工作环境,鼓励吸烟的工作人员戒烟并提供戒烟帮助。

  6.拒绝烟草广告、促销和赞助行为,所有党政机关内部禁止销售或提供烟草制品,无烟草广告。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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