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落实落细构建“新焦煤大监督体系”工作,根据《山西焦煤西山煤电屯兰矿党委构建“新焦煤大监督体系”实施方案》要求,8月18日至19日,山焦西山屯兰矿纪委书记带队,会同党政办、组干科、宣传部、企管办、劳资科、财务科、审计、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及选煤厂相关单位负责人,分成两个督导检查组对四个重要领域、四个重要方面、四个系统等各监督小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。
督导检查采取各受检监督工作小组汇报各自工作开展情况,随机抽考《“新焦煤大监督体系”应知应会》中涉及本小组本专业工作相关的内容以及查阅相关资料的方式进行。
检查结束后,督导组针对检查情况对受检单位提出了要求:一要深刻学习理解“新焦煤大监督体系”,明确“管业务必须管监督”,要认真梳理廉政风险点,把工作做到前面。二要实实在在找出问题,通过查找问题、采取措施、堵塞流程漏洞,切实取得监督实效;对苗头性问题要早提醒早制止,要抓早抓小,防微杜渐,充分运用第一、第二形态,推进“新焦煤大监督体系”构建工作落实落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