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以来,屯兰矿围绕矿井中心工作,突出重点,从加强制度建设、加强监督制约、加强创新管理等重点环节入手,积极开展效能监察工作,促进和保证了矿井各项工作的健康协调发展。截止10月底,屯兰矿通过效能监察完成节支降耗213.96万元,提前完成全年的效能监察任务。
加强制度建设。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,监督就延伸到哪里;职权涉及到哪里,监督就在哪里发挥作用。结合矿井生产建设工作实际,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,建立健全效能监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,从效能监察工作职能、岗位职责、业务流程等工作制度抓起,对开展效能监察的目的、意义、指导思想、主要内容、程序和方法,组织领导、奖惩规定作了详细阐述,明确了职责和分工,将责任分工具体到每个项目,每个责任单位,健全了效能监察组织领导体系,为效能监察的有效开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证。
加强监督制约。效能监察工作是涉及到多方面、多层次的一项综合性工作,操作难度大、政策性强。该矿纪委坚持与企管、审计、财务、劳资等职能部门相互联手、积极配合,实现监督信息的资源共享,实现一个纵横联动、配合默契的信息交换和共同监察的执行机构。截止10月底,通过共同监管,招议标节支降耗完成196.22万元,工程节支降耗完成7.85万元,设备修理节支降耗完成9.89万元,节支降耗共完成全年计划的101.88%。坚持将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张贴公布,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;矿效能监察专项检查组定期到基层单位开展 “科(队)务公开”专项效能监察,促进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。
加强创新管理。该矿纪委通过定期对基层各单位的安全生产、经营管理、质量标准化等工作的完成情况、物资消耗、修旧利废、考勤制度等各方面的内容进行“督察”,对发现的共性和个性问题集中研究,重点解决,确保管理工作规范有序。同时,“督察”考核的情况通过下发监察建议书、监察通报等,有效提高了基层单位干部职工巩固和提升标准化矿井建设与实施“契约化”“精细化”管理模式的人文意识和执行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