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集团公司煤质业务管理、煤炭产品公路销售管理的相关规定,5月21日,集团公司对屯兰矿、屯兰选煤厂一季度煤质管理标准化、煤炭产品公路销售工作进行督查验收,屯兰选煤厂生产厂长、总工程师赵晓红和矿(厂)相关工作人员陪同。
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、检查资料、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,对照《山西焦煤矿井(选煤厂)煤质管理工作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》,对屯兰矿(厂)2020年一季度采掘衔接实际完成情况;各项煤质指标完成情况;标准化化验室建设情况;煤质采制化设备更新情况;二季度及下半年矿井资源状况;煤炭产品公路销售;产品“焦煤在线”竞价销售管理及前期督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督查验收。
检查结束后,检查组召开点评会。会上,检查组成员对屯兰矿(厂)2020年一季度煤质管理标准化、煤炭产品公路销售工作给予肯定,并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检查组要求:在煤质管理方面,一是在市场低迷的情况下,用户对煤质要求会更高,选煤厂要想方设法稳定产品质量;二是要加强煤质管理的制度的更新及落实,要根据矿井原煤生产情况,密切关注矿井产品规格并及时做出合理调整;三是要严格对照上级新的煤质标准,提高煤质管理工作质量;四是矿井、选煤厂、销售公司、用户要加强沟通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;五是积极与铁路部门协调,提高清理车皮质量,确保铁路拉运正常。 在煤炭产品公路销售方面,一是要重视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,加强对销售关键岗位的监督管理;二是要规范生产、销售、质量管理台账、产销信息及报表的及时、准确上报;三是要在内部加强督查管理落实,确保公路信息平台正常运行;四是主动与属地管理部门协调,加快泵房校验工作进度。
屯兰矿(厂)表示,感谢集团对矿井、选煤厂煤质、公路销售的支持,在今后的工作中,将尽一切努力做好工作,为集团公司做出贡献。(图 / 陈燕伟 文/阎惠茹)